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一、聘用期达90天以上的本公司项目部三年制、项目制人员及特聘人员和短期聘用人员,均可按本办法领用劳保用品。聘用期少于90天的人员,领用劳保用品办法由项目经理,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办理。二、劳保用品的收回1.工作服、护袖、手套,发给领用人后,不论使用时间长短均不再收回。2.皮工作鞋、防水胶鞋和雨衣:在领用人离开本公司时,所用劳保品未达到使用年限,领用人应洗净后交还。在领用人离开本公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