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医疗概况德国全国居民中50%以上病人在医院内死亡,90%以上小孩在医院内出生。每万居民拥有医生238名,护士461名,每万居民拥有医院病床111张,每万居民被医院收治人次为1886次。,设立1~3名院长,即行政院长、医疗院长和护理院长。一般500张床以下的医院只设行政院长,800张床以上设3名院长。行政院长主管行政、后勤、财务及人事等工作,负责整个医院的营运过程,包括医院新建、扩建工程、后勤及技术保障、医院的财务收支、人员编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