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银机[2000]43号关于要求减免因担保负连带责任偿还债务的报告天台县工商银行:你行诉天台天福铝压铸有限公司(原天台恒丰铝压铸有限公司)要求归还166.4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并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保连带责任。已经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台经初字第160号民事判决生效。但天福公司在1999年2月就因负债严重,停止生产,现资产全部被拍卖,已完全没偿还你行贷款的能力。依照法院判决我公司必须负责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