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信函至:陆钰馨副董事长自:胡柏藩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传真:传真:6124975电话:页数:1事宜:董事会会议纪要陆总:您好!董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传真收到,谢谢。1、对会议纪要内容表示同意。2、如果按规范的公司法运作,据我们所知,“通过公司章程”和“决定监事会人选”两项决议须股东大会通过才有效。虽然一直未有时间开股东会,但建议今后要补上这方面的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和股东会文件。3、由于附录的内容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