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1日在新昌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四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数的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新仁主持,经全体股东讨论,形成决议如下:同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40%的股份转让给浙江省新昌财务开发公司。原由新和成持有的40%股份所对应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相应地由浙江省财务开...
委托书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拟办理出资转让相关事宜,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特共同委托石三夫先生为公司出资转让和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全权处理申请过程中的各种事务。特此委托。委托人(全体股东)盖章: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财务开发公司浙江新昌国邦饲料有限公司新昌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2001年12月11日委托书新昌县工商行...
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第三章第8条:本公司股东有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昌国邦饲料有限公司与新昌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四位,分别依次以总注册资金的40%、40%、10%、10%比例出资。修改为:第三章第8条:本公司股东有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财务开发公司、浙江新昌国邦饲料有限公司与新昌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四位,分别依次以总注册资金的40%、40%、10%、10%比例...
续快速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第6条:本公司经营的范围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生活废水有偿处理,“三废”污染治理工程建筑施工,环保设备安装、销售及原辅材料经营销售,“三废”综合利用,环保节能型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绿色产品开发。第三章注册资本与股东出资第7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第8条:本公司股东有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浙江新昌国邦饲料有限公...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二OO一年十二月二日在浙江省新昌县签署:出让方: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江北路4号法定代表人:胡柏藩受让方:浙江省新昌财务开发公司(下称“乙方”)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鼓山中路118号法定代表人:赵学富鉴于:1.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下称“沃洲环保”)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于2000年11月21日在浙江省新昌县登记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二OO二年七月二日在浙江省新昌县签署:出让方:浙江省新昌财务开发公司(下称“甲方”)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鼓山中路118号法定代表人:赵学富受让方:新昌县合成化工厂(下称“乙方”)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江北路4号法定代表人:陈世林鉴于:1.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下称“沃洲环保”)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于2000年11月21日在浙江省新昌县登记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
关于浙江沃洲环保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建议在对照公司法的基础上,以下内容建议修改或值得考虑,请领导审阅。1、第11条“本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应增加: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认缴出资。2、第11条第(3)小点处最好增加: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3、第17条“股东会行使下列权利”中缺少“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一条内容。4、章程中没有对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